聚焦社会百态
·网络团购,请留心美丽的陷阱
·构建和谐健康的短信文化
·食品,要我们何以放心
·似贬实褒的问责摁不住土地违法的狂潮
·富豪们来自何处——中俄匈三国富豪榜之比较
·公关公司怎成恶性竞争“帮凶”
·印度摊贩告赢政府的两大权利支点
·连审三天三夜算不算刑讯逼供
·“和政府作对就是恶”是反法治
·“非常拆迁”实为“非法拆迁”
·杜绝“因言获罪”,保护公民言论表达权
·该给过度逐利的政府套上笼头了
·评论:以独立公正审判应对陕西“行政公函”
·不能让“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谬种流传
·肖传国案一审“效率优先”的忧思
·“自焚”事件能否催生“征收条例”
·新拆迁条例,何时抵达“先补偿后拆迁”的文明时代?
·听取律师意见 搭建平衡的人权保障机制
·城市化进程不能以农民的牺牲为代价
·提高诽谤罪公诉门槛治标难治本
·不能把批评官员视为诽谤犯罪
·从法官上访看“信访”与“信法”的纠结
·征地拆迁和小产权房泄露的天机——地产新说
·土地问责的压力究竟从何而来
·野蛮拆迁背后有多少贪腐
·我一直这么说:“中国没有一流的大学”
·相亲节目整风
·“地产暴富神话”道破,还要上演多久
·举报确有风险,保护不容懈怠
·代价太轻,事业单位考录腐败势必愈演愈烈
·罢工给北京带来政治两难
·市长是因“谋杀”情人湖被双开吗?
·错案警示日要警示的是“有罪推定”
·司法制造的两难不能靠两起悬案分担
·“疑罪从无”才能杜绝刑讯逼供
·错案的制度检讨——律师在场权
·中国如何面对精英移民
·维稳社会成本高企值得关切
·“强拆官员被判刑”的积极意义有多大
·非法证据排除,关键在于认定“非法”
·《非诚勿扰》演绎真实的“谎言”
·圈地运动狂飙突进征补新规何时出台
·遏制恶性拆迁需要坐实民众说不的权利
·法官张继峰“认输”的丰富意味
·司法改革是治理“民告官”案上访难题的基础
·为何刑讯逼供者大都是缓刑?
·“民告官”申诉上访不止的出路在于司法改革
·应立即停止城中村改造扩大化——由昆明扩张之路反思中国城市发展
·根除刑讯逼供,你能受得了副作用吗
·拆迁补偿一夜暴富,合理?
·谁也无权把正常人送进精神病院
·农地征收的法律反思
·天价芦笋片给医疗体制改革敲了一记警钟
·冤案责任追究:谁追究,追究谁?
·危险的贫富差距:警惕权利缺失形成“新底层社会”
·赵作海的感谢实为不能承受之重
·如此判上访者“敲诈政府”疑似钓鱼司法
·法官自杀触痛业界 九成法官持续忧虑
·血拆不止,征收新规何时出台
·法院无公信,信访死结仍难解
·学术腐败让中国学界恶名远播
·维权就是维稳,维权才能维稳
·"维稳"新思路:利益表达制度化,实现长治久安

·欺诈性缔约过失应适用惩罚性赔偿
·从“诉讼欺诈”现象透视立法漏洞
·校园暴力谁之过
·城管的困境、新招及改革新理念
·城管暴力执法的症结
·透析上海“睡衣门”
·从“保姆门事件”透视家政服务
·纳帕溪谷惨案觅因 北京市建委已经着手调查
·上海“倒楼案”法律问题浅析
·浅议“8888888美元”捐款风波
·“驻京办”的生死去留
·聚焦“暴力拆迁”
·暴力拆迁,谁之殇
·“民告官”怎么这么难?
·反思“天价捞尸案”
·民警问责制是行政问责制的组成部分
·“交通肇事报警后等候处理”算不算自首
·应当重罚酒后驾车行为
·为“透支司法公信力”试开良药
·官员为何要进京行贿记者
·法律人眼中的“新疆暴乱”
·预装绿色上网过滤软件—"绿坝"还是"绿霸"
·导演承诺裸奔到底要不要兑现
·质疑“政府户外广告新政”
·“管段法官”的司法被动性何在?
·明星代言广告应有法律规矩
·演员扮专家拍广告属民事侵权
·艰难推进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
·医疗纠纷请借鉴“宁波解法”
·进行特赦应该完善立法

·“薪水过山车”事件中应思考的三个问题
·从天价年薪看银行高管薪酬机制
·弑师背后的反思
·当事人起诉要合理计算诉讼成本——从黄静向华硕索赔案说起
·私家侦探合法性释疑
·山寨机非国产手机倒下的主因
·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势在必行
·法官亵渎法庭的深层次问题
·评析珠海禁横幅事件
·"人肉搜索"是否要重新立法来规制
·法律参与是建立现代政府的最优选择
·政府垄断律师资源是在截堵"民告官"渠道
·首例律师会见疑犯受阻案显现的法律冲突
·从盖茨的资本主义精神看企业的社会责任
·问题奶粉索赔案缘何无一例受理
·从毒奶粉谈到食品安全司法保障体系
·剖析小产权房问题
·假结婚假离婚骗购经适房的后果
·从物业滞纳金看业主权益的保护
·物业纠纷调解和保障奥运平安
·“私改公”须合法
·书记的嘉奖抵不过一车人的冷漠
·戳穿高招骗子的美丽谎言
·“加分政策”扣十分
·再议婚内情感协议
·夫妻“忠诚协议”的法律效力
·建联名账户等于签婚内财产约定
·意女子未婚先孕被囚18年
·变性男怀孕引发的法律与伦理争议
·从“精子捐献”引发的思索
·性别比失调 立法要出招
·十二点退房规定惹争议
·贫困不该成为量刑特权
·法律还照顾女市长吗
·非法出售孕产妇信息或将构成犯罪
·电子眼不能侵犯公民隐私权
·户籍制度急待改革
·彭宇案引发恐惧症
·收费站不是ATM机
·单双号限行及拼车的合法性
·“工龄归零”与“铁饭碗”
·就“网瘾少年被殴打致死案”谈青少年教育
·血淋淋的悲剧提示体罚行为的非法性
·教师的职责与体罚
·对“开胸验肺”事件的思考
·浅析力拓“窃密门”法律问题
·铐押律师——滥用公权蹂躏私权的典型
·震后应当追究建筑质量责任
·“决斗书”能否换来司法正义
·年轻干部当自省
·关于网络反腐的思考
·为何贪官都害怕房地产“腐败潜规则”
·房地产——腐败的温床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不可分割
·政府官员被骗子“忽悠”
·腐败众生相
·信诈贪官 阿香点穴
·领导集体住豪宅——略评阳光下的腐败
·商业贿赂是官员腐败的土壤
·防腐新招之短信“轰炸”——由“廉政短信温馨提醒月”说开去
·学术腐败——阳光下的黑手
·“伞照”争议未必是坏事
·纪委书记滥用“双规”敛财的警示
·矿长遇难引发的思考
·“明星委员”的去留
·简析人大代表开会打瞌睡
·农民工代表胡小燕手机被打爆
·农民工与“水桶原理”
·“杨不管”事件的是是非非
·范跑跑到底该不该跑
·震后灾区涌起“离婚潮”:谁让他丢下我先跑
·建立透明捐赠制度
·消除捐赠疑虑依赖透明公开
·为灾区捐款适用潜规则是对爱心的亵渎
·阜阳疫情是隐瞒还是误判
·抵制家乐福是爱国还是过激行为
·请尊重小偷的权利
·卖淫女像片曝光与耻辱刑
·反思乞丐跨县被扔致死案
·就“扔乞丐”反思唯上唯检查的行政观念
·殡葬暴利何时休
·盗挖女尸与配阴婚
·捞人不成反把自己送进监狱
·警察造假害政协
·从“警察枪杀副教授案件”谈起
·小公司开户为何难
·“真假华南虎”引发的思考
·校规还是笑规——校规不应超越法律之界
·从国内律师首任世贸组织法官谈中国法官制度
·从“机场建设费的续征”看公众权利缺失
·从“黄金周”的存废改革浅谈公共政策的决策民主化
·德国女总理默克尔让热衷于公款吃喝玩乐的中国官员汗颜
典型案例追踪
·四合院拆迁行政案
·从推土机下抢回222号院
·北京西河沿街222号四合院拆迁引发"民告官"
·拆迁文保院落 宣武建委败诉
·北京居民状告政府部门违法拆迁四合院
·居民诉建委违规颁拆迁证
·强制拆迁与野蛮拆迁
·同是“飙车”为何罪名不同
·也谈杭州飙车案
·农民工被遗弃于高速路引起的法律关系
·斗气司机追逐轿车致人死亡 获危害公共安全罪
·无证驾驶致人死亡应属交强险赔偿范围
·以身试药折射司法程序之痛
·就“哈尔滨警民互殴案”谈警民关系
·就“艾滋女”事件谈网络监管
·就“网络暴力第一案”谈网络侵权
·就《不得不爱》引发的纠纷谈彩铃侵权
·女演员的自我保护
·女记者败诉案引发的几点思考
·对贵州习水案的嫖宿幼女罪名持有异议
·谈持仿真枪抢劫的定性
·“标题族”带来的闹剧
·就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谈企业并购法律实务
·假户口案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网络红人博主与多普达的肖像权之争
·一个商务部官员和律师们的隐秘交易
·扼制司法腐败的使命如此艰巨
·反思黄静案
·录音资料的证据效力
·私下买卖经济适用房无效
·预告登记可防一房二卖
·开发商迟交会所五连败
·首例业主告业委会案业主一审胜诉
·高管兼职违规被解雇自担责任
·员工违规被开除不补偿
·物业未尽责 判赔摔伤人
·游客玩滑道被追尾谁应担责
·鳄鱼吃人谁之过
·目击证人索要“重谢费”嘲笑公权
·无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能做担保人
·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数量参数
·丈夫拒签手术单致孕妻身亡 责任谁担?
·中国行政垄断第一案浮出水面
·冒名办卡侵犯公民姓名权
·信用卡消费还款的糊涂账
·京石高速公路收费案评析
·是特许合同还是营销合同
·解读宋庄画家村案
·“挪用”捐助善款惹争议——浅谈赠与合同的附条件
·首例包间费案消费者胜诉
·北京东来顺一次性筷子收费被起诉
·一次性餐具收费再起争端
·一次性筷子收费案和解 东来顺退还3元筷子费
·民工工伤获赔标准
·农民工首获“同伤同赔”
·首例地铁票纠纷案
·脸谱著作权纠纷案(网上直播+视频)
·拔牙致人死亡案庭审过程——长济律师事务所代理(视频)
·拔牙导致死亡 死者家属质问北京口腔医院视频)
·富士康使绊比亚迪上市受阻
·百度被诉案原告败诉,关键还是证据
·对一起交通肇事案的分析
·谈上海“钓鱼案
·史上最牛彩王引出知情权与隐私权之争
·明星与经纪公司谁为奴婢?
·就演艺经纪纠纷谈法律风险防范之经纪公司篇
·邓玉娇的防卫过当
·也谈深圳梁丽拾金案
·一位同国际农机品牌“较真儿”的农民
·气死人要不要负法律责任
·“借种”所生孩子谁有责抚养
·婚内送情人重礼的法律后果
·恶意申请宣告丈夫"死亡"的妻子再婚获罪
·有悖公序良俗的“夫妻分手约定”无效
·获赠房未过户导致赠与关系消灭
·从受遗赠人行为判断是否接受遗赠
·处分亿万遗产袁宝璟临刑口头遗嘱之效力
·“反家暴” 法院早该有所作为
·母虐女致死宜定虐待罪
·儿诉母案判决解析及引发的思考
·因物价上涨女儿状告父亲增付抚养费
·离婚时的稿费分割
·离婚需返还彩礼吗
·透析“溥仪版权继承案”
·博弈之道——从网络版权官司谈版权保护与发展网络技术共存
·首例电子邮件泄密案显现的法律问题
·从“北京奔驰”商标注册遭拒引发诉讼看企业的商标策略
·“解百纳”商标争战辛酸路
·王致和商标抢注案开庭审理
·“王致和”点燃海外维权信心指数
·老字号“王致和”在德商标被恶意抢注案维权首胜
·杨佳袭警案 给程序正义一个说法
·ATM考验中国司法机器
·15岁杀人16年后获刑
·蚂蚁集资集出死刑犯
·网络游戏引发的血案
·抢劫200元手机判11年
·自愿认罪案与指定律师
·杀人疑犯状告《知音》侵权
·村官能否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
·首例贪官家属隐瞒受贿所得案
·绑架九头鹰老总妻儿案的审理程序
·取证之殇——"刑讯逼供"将供电局副局长直接判死刑
·情妇作为特定关系人涉嫌受贿被起诉
·女研究生诈骗获罪
·从大学生因“诈弹”获刑案 了解精神障碍对定罪量刑的影响
·从窦唯被判罪免刑谈起
·从熊猫烧香案中烧出的问题
·中国首例反洗钱罪宣判
·NBA火箭队球星麦迪卷入私生女抚养费官司
关注演变瞬间
·房屋征收条例十大亮点:政府具有公告听证义务
·化解职务犯罪“轻刑化”难题
·副处级以上官员每年须申报财产规定解读
·我国的侵权责任法律制度
·人民法院实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思考
·泄露举报信息可追究刑责
·两高三部就《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答记者问
·中国首次明文规定 用刑逼出口供不能作定案根据
·刑讯逼供取得口供 不能作为定案根据
·简析新《国家赔偿法》
·刑事证据立法若干问题与建议
·新《拆迁条例》拟定几项原则
·《侵权责任法》解读
·《侵权责任法》亮点解读
·涉诉信访纳入司法程序的利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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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
·“同命不同价”广遭诟病 建立新标准人心所向
·关键证人出庭将获补偿
·解读最新驰名商标认定与保护司法解释
·中国首发人权行动计划助推执法司法规范
·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要点分析
·解读《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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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重要内容解读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首次接受审议
·包庇罪修改应容情于法中
·解读《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解读
·刑法修正案(七)草案解读
·《民事诉讼法》修改对比
·解读民事诉讼法的修改
·法律学者建议全国人大批准通过《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慎重适用死刑 -- 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的决定》
·11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出台 列64件项目
·自行车实名制与“天下无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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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领域大宪章--《反垄断法》出台
·关注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
·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国务院根据物权法修改《物业管理条例》 物业定位由管理转向服务
·北京将建立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机制
·廉租房明确法律保护 经适房定为有限产权
·城市拆迁中要找到维护公共利益和维护私人利益的结合点与平衡点
·境外遭遇诉讼可请领事官员推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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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战新律师法实施 公检法司总动员
·新《律师法》为何连律师都看不懂
·司法惯例或成新律师法实施障碍
·新《律师法》须迈过潜规则的坎
·律师法规定:律师见疑犯无须批准不被监听
·解读律师法的修改
·律师见刑案疑犯无需审批
·激辩“律师在场权”
·业界人士称我国律师法修订契合国际法精神
法庭内外拾趣
·英国法律趣闻选编
·嫁给律师的十个理由
·八旬老翁飞脚踢翻拦路小劫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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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女子报警求爱被逮捕
·警察半裸出击 劫匪仓皇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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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年轻警员乔装嫖客扫黄经验不足竟被迫就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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