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寿全主任律师 和谐中国·十大杰出人物,年富力强,具有高级职称及大学双学历。系民盟北京市委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民盟北京市委经济委员会委员,九州世初知识产权鉴定中心专家,北京市律师协会著作权法律事务委员会成员,《当代中国法学名家》律师团成员,入选《中国法律专家档案》,作为知识产权律师、建筑与房地产律师入选《中国专业律师档案》。先后执业于北京经济律师事务所、安平城律师事务所;曾为力行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现为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
概括介绍
《人民日报》等单位编辑出版的大型纪实性历史文献《共和国辉煌五十年》及《中国市场经济报》“英才写真”专栏文章《神圣的使命》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对朱寿全的律师生涯作了概括介绍:
“几十年的风雨沧桑,铸就了朱寿全律师刚正不阿的性格。教书育人、经营管理、编撰书籍……坎坷的人生经历为他现在的律师职业奠定了深厚的生活基础。
“锲而不舍的开拓精神,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帮助朱寿全走出了一条优秀律师成功之路。他代理的各种诉讼案件与非诉讼法律事务,无不体现了其思想缜密、推理严谨、文笔犀利、办事稳健的执业风格和才华。尤其令人钦佩的是,在‘人情官司’泛滥的压力下,他毅然选择了实力办案之路。他代理的案件多成功结案,其中不乏颇具影响的,如国际商业足球比赛广告集资合同纠纷案、正乙祠大戏楼租赁合同纠纷案、中国首例教材署名权案、中国地质装备总公司追索担保损失案、广告词著作权侵权纠纷案等。
“朱寿全是学者型律师。在繁忙的工作之余,他仍笔耕不辍,在《中央电视台》、《北京青年报》、《法制日报》、《中国律师报》、《中国市场经济报》、《北京晨报》、《法律服务时报》、香港《南华早报》、《新京报》等媒介上接受采访或发表文章……朱寿全从律师的独特视野出发,感受法律,宣传法治。
“朱寿全律师的职业道德及执业纪律深受当事人的称道,他对自己约法三章:一靠实力办案;二不欺贫喜富;三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这位共和国律师说,他的神圣使命,就是为中国走上法治之路,捍卫中国法律尊严继续仗义执言。”
主要著述
《网上交易呼唤完善电子合同法律》、《政府采购中的律师实务》、《如何解决电子商务法律问题》、《律师如何面对〈入世〉》、《漫谈网上侵犯名誉权》、《球员转会中的法律问题探析》、《欺诈售房应该双倍赔偿》、《债权人如何防范执行难》、《证人为什么敢作伪证》、《用商标克敌制胜》等。
主要业绩
朱寿全在其擅长的知识产权、公司事务、建筑与房地产、国际贸易、投资等律师业务领域,业绩卓著:
在知识产权领域,朱寿全尤其擅长著作权业务,被聘请为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授权指定的从事知识产权技术法律鉴定的专业机构--九州世初知识产权鉴定中心专家律师。在著作权、商标等业务方面,朱寿全律师熟悉知识产权方面的国际公约、国内法律、法规,代理过各类知识产权诉讼案件,其中不乏著名案件,在网络、电子商务、特许经营等领域向高科技企业等客户提供涉及高端知识产权法律事务上有相当的经验。典型案例如:
1)中国首例教材署名权案,入选《知识产权名案代理》。
2)广告词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二审合议庭采纳了朱寿全的代理意见,还该广告词以"珍珠"的本来面目。该案入选《中国知识产权经典案例分析》。
3)网上专有使用权侵权案,代理原告参加该案一审、二审,该案的意义在于:网上专有使用权侵权纠纷官司的初起及其取证实践。
4)中央电视台台标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代理原告参加该案一审、二审。全国众多媒介及香港出版的《时代传媒》杂志对该案进行了追踪报道,朱寿全的代理词入选《法庭鏖战-精彩代理词辩护词赏析》。
5)王学贤等人诉济南成功管理学校等被告著作权纠纷案,通过运用"三段论"的侵权认定方法,致被告侵权的事实以证据确凿的优势展现在法官面前。该案例入选《中国知识产权经典案例分析》。
6)苏中杰诉《读者》杂志社主编彭长城等五被告侵犯《读者人文读本》主编署名权案,经和解撤诉结案。该案因涉及学术界"挂名主编"腐败之风而具一定影响力,
《竞报》、《检察日报》等媒体及网络传媒对此纠纷案均有报道。朱寿全因“本案在和解的技术层面值得关注、借鉴,邓良平向苏中杰先生赔礼道歉的同时,还发表声明‘放弃《中国读本》8卷书稿的所有权利,此权利无偿转让给苏中杰行使’”,入选《中国律师风云榜》。
在建筑与房地产领域,朱寿全具有深入广泛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担任的多家建筑与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工作中,在建设项目的不同阶段,如项目的审批、开发、融资、建设、项目转让、销售及物业管理等,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顾问服务,参与了所有法律框架的设计;代理的各类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施工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房地产纠纷案件,取得了令人满意的结果;代理的中国移动等单位购买大型写字楼、公寓、住宅项目,涉及标的金额累计近5亿,在尽职调查、风险评估及判断、进行技术和商务谈判及审查、拟定相关合同工作方面,赢得赞誉;针对房地产开发经营特别是房屋交易过程中的法律问题所进行的研究及发表的观点,在中央电视台、上海东方卫视、《建筑报》等众多媒体的采访报道及文章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在法律顾问业务领域,以朱寿全为首的长济法律顾问团,长期以来协助解决了国有、股份制、外商投资企业或私有企业的投资者所遇到的范围广泛,内容复杂的问题,协助企业建立了适当的制度以预防法律风险,帮助企业评估具体经营行为中的法律问题并采取控制措施,及时处理了企业经营过程中出现的法律危机。在朱寿全的主持下,采取法律顾问团的形式,在工作中充分利用了资深律师的综合专业能力,降低了企业处理法律事务的成本,保证了法律意见的客观性、可行性及独立性。长济法律顾问团目前正在为众多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常年法律服务。
在国际贸易领域,典型案例如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无单放货纠纷案,代理沈阳金河工艺品有限公司起诉上海得夫得斯国际货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从在上海海事法院立案到上海市高院两审终审历经一年时间,最后成功结案。本案的一审、二审全部胜诉,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得到了上海海事法院和上海市高院的完全支持,并且所有赔偿款项全部顺利执行到位。朱寿全担任电扬广告有限公司、北京乐桥科贸有限公司、肯德基有限公司、香港亚洲伟业集团有限公司、 CKE国际有限公司、工商国际有限公司等单位常年法律顾问,为顾问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意见,进行国际贸易及其他涉外法律事务各类合同的审查、修改工作,提供其它相关法律服务。
(参见主任律师及神圣使命)
吴军律师 出生于1951年,本科学历,1988年取得律师资格后,在从事企业高级管理工作同时,先后在北京市第九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力行律师事务所担任兼职、专职律师工作。现北京市长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
丰富的人生履历,不断求知向上的严谨治学态度,铸就了吴军律师同情弱者、追求正义的律师职业道德和工作风范。
擅长领域
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运作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因此在民商法领域特别是在公司法及合同法方面有较深刻的理解。在民事及刑事案件中以工作细致、注重证据调查著称。
主要业绩
参与1992年度北京市最大合资项目的引进、可行性研究及商务合同谈判等工作,历时一年半,终使该大型合资项目顺利建成;在海淀糖业烟酒公司等十余家原告共同起诉翠宫饭店债务纠纷集团诉讼案中,依法以合同为基础,为十余家原告追回欠款百万余元;在河北省刘文元承包合同纠纷中,利用企业财务管理知识,取得计算数据,为当事人避免了280万元的损失;
1999年周孝东诉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医院医疗事故致死损害赔偿案,在区、市两级医疗行政机构均作出不构成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情况下,经多方取证最终以法医鉴定推翻原行政医疗鉴定的结论,成为本市以司法鉴定推翻行政机构医疗鉴定的首例案例。在陈来增房屋产权纠纷案、曾志华产权纠纷案等百余件民事、经济纠纷案件中,吴军律师均以细致严谨的工作作风,丰富的律师工作经验,将繁杂无序的涉案事实梳理成环环相扣的证据链,还事实的本来面目,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刑事辩护方面,在郭启涉嫌组织冲击国家机关罪的刑事案件中,经辩护,最终以4个月拘役的轻罪结案。
1988年呼延得等四人涉嫌承包贪污一案,在相关法律尚不健全情况下,以有关政策为依据成功地进行了无罪辩护。
赵杰律师 本科学历,1994年取得律师资格。1985年毕业于北京联合大学文法学院。1995年起先后在北京市安平城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光明律师事务所执业。现为长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
擅长领域
从业之初,以经济合同、民商事为主,兼顾刑事和劳动案件,办理了数百件民、刑、经和非诉讼案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非诉讼的办案经验,并逐渐形成了合同、公司、
刑事、劳动等法律服务方面的专项特长,尤其在合同法领域,有较深的法律理论功底和实践经验。
主要业绩
十余年的律师从业经历,造就了本人勤勉
、执着、正直、严谨、理性的性格特点。本人恪守职业道德,讲求诚实信用,从不给当事人盲目的承诺。深厚的法学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严谨的思维方式,熟练的法律技巧,在办案过程中得以充分发挥,收到颇佳的效果,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系统的法律服务,深受当事人的信赖。
承办的典型案例有:北京信和利技贸发展公司与韩国畿湖商贸公司合同纠纷案、中协成监理公司与利达玫瑰园监理合同纠纷案、香港嘉缘投资公司与亚运花园购房合同纠纷案、北京艺海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北京加世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案、北京客来益建材销售有限公司与中建一局建设发展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霍荣满盗掘古墓案、杨文灿合同诈骗案。
目前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
舒梅律师 1969年出生,2000年开始从事律师业务,曾就职于北京世联新纪元律师事务所、北京力行律师事务所,现为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获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学位,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贸易专业经济学学士学位,并取得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学历文凭。担任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网站《在线律师》的《国际贸易律师》、《二手房产律师》及《版权律师在线》栏目的主持律师。
擅长领域
擅长国际贸易、房地产、著作权以及公司事务等领域的相关法律事务。
主要业绩
在其擅长的国际贸易、房地产、著作权以及公司事务等律师业务领域,业绩突出:
在国际贸易业务领域,代理涉及国际贸易以及公司涉外方面的诉讼及非诉讼典型案例包括:成功代理沈阳金河工艺品有限公司诉上海得夫得斯国际货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无单放货纠纷案;参与中国兖矿集团承建委内瑞拉国内东西铁路主干线项目的法律事务;参与担任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马来西亚金狮集团、山东某国有集团公司法律顾问;担任香港亚洲伟业有限公司、华尔森集团、新加坡一指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MTL仪器仪表(中国)有限公司、中国复兴浆纸有限公司、安利华仪器仪表(上海)有限公司、北京乐桥科贸有限公司等单位的法律顾问,就范围广泛的涉外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服务。
在房地产领域,为境外人士投资中国房地产业,如为外国人购买高档商品房、二手房和四合院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代理解决二手房买卖中发生的纷争案件数十件。作为京移通信设计院有限公司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为中国移动购买涉及标的金额3.5亿的海兴大厦办公大楼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代理多起业主集体收房、集体诉讼案件。接受北京青年报《广厦时代》的邀请,从律师实战的角度论述四合院交易过程中所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由此发表的文章《四合院交易过程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被收入中国当代思想宝库丛书。
在著作权领域,作为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会员,曾代理过多起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著作权侵权案件。耿志玲诉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人口文化促进会著作权侵权纠纷案、王学贤、尹炎诉济南市跨世纪成功管理业余学校、马吉彬、翟晓双和马吉刚四被告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入选《中国知识产权经典案例分析》。其他如长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朱寿全诉北京华城律师事务所网络著作权侵权案、北京美好景象图片有限公司诉北京联宝讯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计算机世界》图片著作权侵权案、苏中杰诉甘肃人民出版社、《读者》杂志社主编彭长城、广东认真企业有限公司等五被告侵犯其拥有的12卷巨书《读者人文读本》主编署名权案等,因具一定影响力,在北京各媒体均有报道。
主要著述
就国际贸易、版权以及房地产等领域的问题接受来自《北京电视台》、《法制日报》、《中国贸易报》、《北京青年报》、《中国消费者报》、《竞报》等媒体的采访。主要著述包括《中国律师业直面入世》,《老百姓打官司难背后的思考》,《深化银行内部改革
坚持依法治国》,《四合院交易过程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音乐著作权侵权问题探究》、《二手房市场交易呼唤诚实信用》、《论诚实信用原则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原则在司法中的具体运用》等。撰写硕士毕业论文《论版权作品独创性标准的认定与适用》。
工作语言 使用中、英文两种语言进行工作。
王冰律师 1975年出生,北京人,毕业于首都师范大学政法系,法学学士。法律职业资格证号A20031101031681,律师执业证号0120041112882。先后在北京市金桥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长济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
擅长领域
民商事诉讼代理(具体领域为合同纠纷:权属、侵权及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等),公司非诉法律事务,房地产法律事务。
主要业绩
作为实力派律师,因思维敏捷、见解独到、行事沉稳,故承办的案件(项目)多胜诉(成功)结案。
诉讼业务 代理北京银行某支行诉汽车消费贷款借款人和担保人案件四十余件,一、二审均胜诉。代理北京银行某支行诉某保险公司朝阳支公司保证保险案件二十余件(与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作共同代理),全部一、二审胜诉,执行阶段和解,已结案。代理黄先生诉某某自动化机械有限公司股东权纠纷案,一审胜诉,结案。代理黄先生诉某设备公司侵犯非专利技术秘密案。代理张先生、王先生、黄先生等道路交通事故人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十余件。代理王女士、徐女士、傅先生等离婚纠纷案。代理屠先生子女抚养纠纷案,代理李女士继承纠纷案。周女士、张小姐等诉房屋中介居间合同纠纷案若干件。
非诉讼业务 目前担任北京银行某支行,北京某物业公司、北京某玻璃机械有限公司法律顾问。代理若干当事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与物业公司或房地产经纪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数十件。
刘雪梅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大学英语水平六级。曾在大型国有企业从事多年管理工作、法务工作和涉外洽商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工商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企业法务管理经验。现任北京市长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作为一名民商事领域的专业律师,沉稳练达、注重实效的工作作风;诚恳待人、严谨做事的作人准则,是刘雪梅律师的主要特点。
擅长领域
房地产、专利法、商标法、公司法、劳动法、婚姻家庭领域。
主要业绩
诉讼领域 主要承办各类房地产纠纷案件,专利、商标侵权案件,专利、商标转让、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案件,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件,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婚姻、继承案件;同时承办民、商事合同纠纷、侵权纠纷案件。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执业经验成功代理了北京世纪之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诉北京京达利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北京北方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诉北京世纪之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杨静、杨琼荣诉耿泉生、中恒信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二审)、北京终端广告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竞业禁止案、美国quark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李响网上侵权纠纷案、王彭鹏诉北京瑞得在线华宇时空上网服务有限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于桂琴、尹楠申请国家赔偿案、黄浩离婚纠纷案等。
非诉讼领域 担任多家公司、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组成员,为公司、企业单位出具律师函、法律意见书等专业法律文件,起草修订经济合同、劳动合同等各类公司合同文本,提供专业法律咨询等多项公司法律服务;承办公司设立阶段的各项非诉法律事务,参与公司成立策划、起草股东协议、拟定公司章程、协助办理公司登记;重点开发海外公司注册、海外上市融资等涉外公司法律业务;同时承办各类民、商事非诉讼案件,参与调解、和解工作,力争诉前化解矛盾和纠纷。凭借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扎实的法律文字功底,曾为多家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出具专业法律文书,提供法律咨询、法律事务调查、法律风险评估、参与谈判调解等专项非诉法律服务,获得了当事人的好评。
薛新强律师 生于1968年8月,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1994年取得律师资格并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现执业于北京市长济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W0119941115224。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民商事法律事务、常年法律顾问。
主要业绩
在多年的律师执业生涯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能够充分理解和掌握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主旨,分析案件透彻,条理清晰并能够准确表达,工作沉稳。
刑事辩护典型案例:以赵某为主犯的14名被告人涉嫌抢劫、故意伤害致死、强奸一案,通过调查取证及当庭的高度概括与论辩,最终主犯被认定其强奸罪名不成立,可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结果为死刑缓期执行。
民商事案件典型案例:某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历经一年半的上诉、重审,由于抓住了本案的要点——本案的转让合同不同于一般的转让合同,而是实行企业改制中所采用的一种形式,以此为主线打开突破口,最终以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而大获全胜。
成功担任常年法律顾问,适时地为顾问单位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参与重大项目的合同谈判和签定、处理法律争端,为企业降低经营风险保驾护航。
律师寄语
作为一名实力派的成熟律师,凭借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愿为你提供最全面的法律服务。
余森律师 1979年出生,北京市长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既具有青年律师理论功底深厚、法律基础扎实的特点,也具有较丰富的办案经验。正直、诚信,待人热情,理性而又充满人情味。
擅长领域
在各业务领域皆有所涉猎并有建树,现主要深入于民商、合同、知识产权、刑事辩护、非诉讼业务领域的实践与研究。
主要业绩
至今已代理案件二百余起,全部结案并保持着相当高的胜诉率。代理某公司诉某建筑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中,经过充分的调查取证,说服当事人调整诉讼策略,最终诉讼请求被法院全部支持;
代理中国电力技术进出口公司诉某公司技术合同纠纷案全部胜诉,并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典型案例在其网站上公布;在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诉天津某石材公司进出口合同纠纷案中,代理天津某石材公司案应诉,部分胜诉,驳回了对方大部分诉讼请求;代理北京某公司诉上海大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装饰合同纠纷案,经过协调北京、上海两地法院,最终成功结案;为某大学学生涉嫌盗窃案进行辩护时,在充分调查基础上,说服检察机关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并在其被释放之后被学校开除情况下,无偿为其斡旋,最终说服有关领导同意留校;在代理某公司诉某文化公司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中,由于诉前的大量收集证据及其他相关工作,致使对方妥协并作出合理赔偿等。
主要著述
《中国法治的道路》、《论诚实信用原则》、合著《涉外法律冲突的选择》等。
李丽律师 1981年出生,毕业于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学士。法律职业资格证号A20052102267,先后在北京市北人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长济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
擅长领域
知识产权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刑事辩护纠纷,合同纠纷,侵权赔偿纠纷,不当得利及无因管理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等民商事诉讼代理,公司非诉法律事务,商品房购房法律服务。
主要业绩
诉讼业务 代理美国某著名图片公司集体诉北京众家公司著作权侵权案;代理钱先生诉某著名歌手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一、二审均胜诉,已被城市晚报、新文化报连续跟踪报道;代理于先生诉某房地产经纪公司不服一审败诉判决进行上诉纠纷一案,二审中成功调解结案;代理某公司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起诉案件,最后成功翻案;代理浙江省某村民涉嫌敲诈勒索刑事案件,最终当事人无罪释放;另外还代理离婚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环境污染、医疗纠纷损害赔偿案件十余件,其专业知识和负责态度均得到当事人的高度认可和信服。
非诉讼业务 担任本所网站法律咨询论坛的劳动争议、离婚专栏主持律师,为客户解答法律咨询;担任某外贸公司常年劳动法律顾问;主持或参与客户有关的调解事务;为客户进行专项调查;向与客户有关的他方出具律师函;为客户的有关法律事务出具律师意见书;主持律师见证;起草或修改合同、函件。
申维丰律师 1976年11月出生,吉林四平人,2000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中共党员。现为长济律师事务所律师。
熟悉法律、法规、政策;工作塌实、敬业、诚恳,具有团队精神;分析策划能力强;参与过许多项目的策划、谈判与攻坚。
擅长领域
公司事务及法律顾问、银行项目工程招投标、项目投资、民商事纠纷、劳动争议纠纷。
主要业绩
在公司事务及法律顾问方面,主持制订公司行政架构、行政制度、人力资源规划、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建立起了一套完善的适合公司发展的企业文化与制度建设,为企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作为公司管理者代表,负责公司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并现场审核一次性通过;负责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工作,并成功获取此项认证;负责组织申报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并多次成功获得政府无偿资助;负责相关政府基金项目申报业务、企业资质认证业务的市场开拓工作,多次成功申请北京市地方创新基金,并被推荐为国家创新基金项目。
在银行、项目招投标方面,负责与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市分行、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中国银行总行招投标、合同签订、项目实施、验收催款等项目工作的法律事务。
丁国文律师 1970年出生,河南师范大学文学学士,清华大学法学第二学士,清华大学硕士。2003年获得司法职业资格证,同时持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大学英语六级,能用英语进行法律工作。开办经营知识产权事务所多年,受聘常年企业法律顾问单位十多家。现服务于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
丰富的社会阅历,练达的处世技巧,扎实的法学功底,良好的法律素养,和谐的人际关系,赋予其法律服务特点是:诉讼但求当事人胜算,顾问惟望客户避险。
擅长领域
企业法律顾问,知识产权事务,交通事故索赔,商业人身保险索赔,竞业禁止,疑难离婚案件处理。
主要业绩
在擅长的专业领域业绩突出,主要表现在:
企业法律顾问,包括固定资产、知识产权、劳动人事、债权债务和股东利益保护等方面。典型案例:介入北京某小区物业服务项目,实现物业公司、业主双赢;凭借商标争夺,协助河南省某饮料厂战胜当地同行老大;协助北京某技术公司处理劳动人事事务,使其度过经营困难,实现主业转移;利用技巧协助顾问单位北京某公司化解三千多万元的履约风险等。
代理解决交通事故。典型案例:代理来京打工的蒋某等三人在十二天内为其索赔成功;代理被火车撞击死亡者家属实现近六万元补偿,在"火车撞死人不赔或只赔粮票"的大背景下,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弱者的权益;代理某交通事故的追尾者一分不赔,对方庭后当即请聘法律顾问。
代理商业人身保险索赔。典型案例:关某为北京某著名外资保险公司代理人,其在该公司为自己购买48万元大病医疗保险。保险期内,关某不幸患尿毒症换肾。后关某索赔,遭保险公司推托,关某气病交加,债台高筑,几欲轻生。代理人在两个月内为关某索赔48万元成功,一分不少。
代理劳动者索要竞业禁止经济补偿。典型案例:李某被北京某外资科技公司解聘的同时被强迫签署《保密切结书》,要求李某遵守竞业限制规定但不予任何补偿,代理人为李某通过诉讼实现补偿金50000元。
代理疑难离婚案件。典型案例:在男方不愿离婚,以孩子抚养和财产分割要挟的情况下,代理女方先离婚,再争抚养权,最后分割财产,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巨富李某与其妻王某离婚案件中,代理王某实现平分一个亿财产的诉讼请求。
李志鹏律师 1980年出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法律职业资格证号A20064211251304,现在北京市长济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扎实的理论功底,严谨的工作作风,敏捷的思维是其主要特点。
擅长领域
民商事法律纠纷、劳动纠纷、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合同谈判与纠纷,侵权赔偿纠纷,债务追讨。
主要业绩
代理房某某诉多家网站著作权侵权案,代理张某某诉河北廊坊某医院著作权侵权案。曾经在北京某建筑公司担任法务工作,参与该公司多笔大宗合同的谈判,亲自起草该公司大部分的规章制度和合同文本,有着丰富公司实务方面的实战经验,熟悉债务追讨方面的业务。
段家元律师 1977年出生,湖南常德人,北京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理论功底深厚,法律专业知识扎实,业务操作能力突出。博学笃行,诚实守信,勤奋干练,责任心强。不畏权贵,敢作敢为,富有正义感,勇于迎接各项挑战。现服务于北京市长济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公司法律事务、房地产法律事务、知识产权法律事务、婚姻家庭法律事务等。
主要业绩
典型案例如代理山东泰安闫某某等故意杀人案、北京某餐饮集团诉成事公司工程纠纷案、宋某诉北京某某文化传媒公司劳动关系纠纷案、北京某科技公司诉天津某科技公司合同纠纷案、北京某某饮食有限公司和某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股权与资产转让纠纷执行案等。修改、审查北京安科天际软件开发公司等顾问单位的《劳动用工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等深得当事人好评。
因曾在某企业管理咨询公司、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工作过,故熟悉企业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利润与成本控制等公司经营管理运作模式,精通企业品牌战略策划、知识产权保护等业务。为北京某教育集团、北京通州某食品公司、北京某文具用品有限公司、江苏某锻压机床厂、北京泰某软件开发公司等企业起草相应的专利(商标)战略建议、知识产权计划书,代理注册相应的专利、商标三十余件。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做事踏实沉稳,一步一个脚印,深得当事人的信赖与好评。
陈国飞律师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编号:A20073503050258,福建人,法学学士,作为80后的新人他诚信敬业、认真负责、踏实稳健、团结上进。扎实全面的理论功底,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忠孝仁义的人格品质,乐观进取的人生态度是他的真实写照。2002、2003连续两年被评为“海淀区优秀共青团员”,2005年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现在北京市长济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
世间的百态让陈国飞律师对弱者有着一份特殊的情怀,保护弱者、帮助弱者、弘扬公平正义、共享幸福美好是陈国飞律师坚定不移、孜孜不倦的热爱和追求。
擅长领域
商品房买卖等合同纠纷,民商事及经济案件、行政诉讼代理;刑事辩护、刑事诉讼代理;法律文书写作;提供专业法律咨询,常年法律顾问等。
主要著述
《对死刑的理性思考》、《农民工与木桶原理》及反腐败、关注民生、化解纠纷等论著。
主要业绩
从事标的额千万元以上的医疗广告合同的修改、审定,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客户的利益;代理死缓案件的再审申诉,使被害人的家庭获得了很大的精神抚慰;参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协商及相关案件的谈判等,及时地避免和挽回了当事人的损失;参加民事及刑事案件纠纷的调查取证及协调和解,对矛盾的速效化解产生积极影响,尤其在物业纠纷的化解方面,取得了令人满意的结果,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民事、商事、经济类及刑事案件当事人排忧解难、答疑解惑、起草撰写各种法律文书,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意见,全面周到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得到了广泛的肯定和好评。
律师寄语
在法治的道路上,当您在法律专业领域需要坚实的支持时,我们会一直是您值得信赖的朋友和伙伴——与你携手同行,一路上为您保驾护航……
马天轶律师 1981年出生,浙江杭州人,大学法律本科学历,法律职业资格证号A20073301831970。曾在国内一流咨询公司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及企业管理咨询工作,现在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丰富的企业管理及人力资源管理实务经验,能够妥善把握公司内部各类工作的法律底线。个人价值观:严谨工作,诚信对人,专业对事。
擅长领域
公司法律事务、劳动争议纠纷、民商事纠纷、婚姻家庭法律事务。
主要业绩
成功代理多起劳动争议纠纷,仲裁结果得到当事人认同;修改和审查多家大中型企业内部劳动用工规则及相关的规章制度,参与商业谈判及合同的拟定及审查,深得企业好评;为民商事、经济类、刑事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意见、起草各种专业法律文书,及时为当事人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