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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纠纷 律师在线答疑

主编:朱寿全 副主编:王爱民 策划:丁国文 撰稿:程卫民
2009年6月第1版 32开 平装

第四章 工伤保险

51、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

生活实例
  上例中的小沈与单位之间不能达成工伤认定的协议,她想知道工伤认定应当如何办理。
关键词解析

  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限。《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工伤认定应提交的资料。《工伤认定办法》(2003年9月23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7号发布)第五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例材料:(一)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书(或者职业并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决定时限。《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对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救济途径。《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九条规定,职工或者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法眼点睛
  职工发生工伤后,应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特别是在单位不同意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工伤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应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否则,工伤职工将丧失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也就丧失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因工伤发生的费用及享受其他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目前,工伤认定的申请程序依照《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草案)》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工伤和职业病认定以及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认定和鉴定的标准、程序,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将依据国务院发布的新的规定办理。

  《社会保险法(草案)》第三十二条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和职业病认定以及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认定和鉴定的标准、程序,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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