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中国十大金牌律师事务所、最受欢迎律师事务所—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主办‖全国优秀律师、中国十大最具影响力律师朱寿全主持

www.148-law.com
English Version
联系律师 聘请律师
法律咨询 招聘律师
意见建议 友情链接
收藏本页 版权声明
北京长济律所 长济主任律师 法庭鏖战精选 长济律师荣誉 长济律师视点 律师风险代理 律师业务指引 律师实务探讨 律师成长之路 聘请律师指南 诉讼仲裁指南
法律顾问在线 公司事务律师 版权律师在线 商标律师在线 专利律师在线 建筑与房地产 二手房产律师 合同实务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劳动争议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医疗事故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国际贸易律师 公益诉讼在线 注册海外公司 法律法规总汇 典型案例追踪 聚焦社会百态 守夜在瞭望塔 关注演变瞬间 法律幽默集锦
 在线法律咨询
知识产权咨询 房产法律咨询
公司法律咨询 合同法律论坛
婚姻家庭论坛 劳动争议咨询
刑事辩护咨询 损害赔偿咨询
留言本 留言本2 律师函复
律师卡 联系律师 聘请律师

 会员登陆

用户名
密 码
找回密码

点击民生热点法律问题丛书
物业纠纷律师在线答疑
物权纠纷律师在线答疑
合同纠纷律师在线答疑
劳动合同纠纷律师在线答疑
社会保险纠纷律师在线答疑
房屋拆迁纠纷律师在线答疑
房屋买卖纠纷律师在线答疑
土地承包纠纷律师在线答疑 建筑与房地产
首页>>建筑与房地产>>楼市指南

楼市指南

给购房者提个醒

(原载《北京晨报》)
  2001年6月1日是《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实施的日子。随着日期的临近,一些问题终于有了较为明确的答案。乐观之余,还有必要向当事人提个醒。
  1. 概念明确不含糊。无论在日常还是大、小房展会上,均会有人询问有关"现房销售"等概念性的问题,由于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不好把握,往往会造成一些"误解",以至影响正常的房屋交易行为。6月1日后实施的房地产交易行为,"商品房现售"、"商品房预售"、"返本销售"、"售后包租"、"分割拆零销售"和"产权登记面积"这些概念都有了严格的法律界定。
  2. 如何处理面积误差,当事人有了充分的依据。以前,在代理个购房法律事务中,对于套内建筑面积的误差如何处理,我们也没有明确的规章以遵守,基于此项内容与销售方谈判时,对方往往也以无法可依来拒绝。《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因此,今后我们可以名正言顺地与对方约定"套内建筑面积误差"的处理了。在此,我们也提醒购房者,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是引发合同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
  3. 不少当事人向我们询问,我们的"定金"或"预订金"能不能退?的确因"定金(预订金)"引发的纠纷也不少,在实际处理当中,也无法可依。当《办法》公布后,有人认为这类的钱售方占据没理由。据我看来,这只是一种误解。收取的背景有两种。其一是"不具备销售资格",其二是"具备销售资格"。在前种背景下,售方无任何理由占据此款。后种背景需区别对待:如果当事人有约定,依约定。若无约定,售方无理由占据。因此,购房行为当事人在签署法律文件时,一定要注意审查合同内容,若认为与已不利,应当及时与对方协商,重新草拟或者拒绝签署。对于自己不明确的内容,一定要弄清楚,避免歧义语句引发的合同纠纷。

刘桂林律师13611194798, 曹岩律师13301080586

房地产律师代理购买二手房

“买房一时,住房一世”
资深房地产律师为购房者代理购买二手房

关键环节律师把关,降低购房风险
只花少量的费用,省心又放心


推荐浏览:律师代理渐成京城购房时尚
Google

聘请律师Beijing Changji Law Office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在线律师》版权所有 English Ver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