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中国十大金牌律师事务所、最受欢迎律师事务所—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主办‖全国优秀律师、中国十大最具影响力律师朱寿全主持

www.148-law.com
English Version
联系律师 聘请律师
法律咨询 招聘律师
意见建议 友情链接
收藏本页 版权声明
北京长济律所 长济主任律师 法庭鏖战精选 长济律师荣誉 长济律师视点 律师风险代理 律师业务指引 律师实务探讨 律师成长之路 聘请律师指南 诉讼仲裁指南
法律顾问在线 公司事务律师 版权律师在线 商标律师在线 专利律师在线 建筑与房地产 二手房产律师 合同实务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劳动争议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医疗事故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国际贸易律师 公益诉讼在线 注册海外公司 法律法规总汇 典型案例追踪 聚焦社会百态 守夜在瞭望塔 关注演变瞬间 法律幽默集锦
 在线法律咨询
知识产权咨询 房产法律咨询
公司法律咨询 合同法律论坛
婚姻家庭论坛 劳动争议咨询
刑事辩护咨询 损害赔偿咨询
留言本 留言本2 律师函复
律师卡 联系律师 聘请律师

 会员登陆

用户名
密 码
找回密码

 本站公告
1.聘请律师:委托律师代理法律事务可按下面的电话联系或填写聘请律师表单
2.法律咨询:
 《律师卡》会员(高级会员)可拨打“聘请律师电话”咨询法律问题
 非《律师卡》会员(含一般会员)如单纯咨询法律问题,请勿拨打“聘请律师电话”,请先查看留言与咨询

聘请律师专线电话
010-8256 2536/2537/2772
(工作时间)
010-8256 6733,13381063369
(其他时间)
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 位置图
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5号
(苏州桥下西行200米路北)
新起点嘉园10号楼308室
律师卡会员点此留言或交谈
(限律师卡会员)

点击民生热点法律问题丛书
物业纠纷律师在线答疑
物权纠纷律师在线答疑
合同纠纷律师在线答疑
劳动合同纠纷律师在线答疑
社会保险纠纷律师在线答疑
房屋拆迁纠纷律师在线答疑
房屋买卖纠纷律师在线答疑
土地承包纠纷律师在线答疑

 特别提示
1. 请您记住:
  www.148-law.com
 (148要司法;law法律)
 本站通用网址:在线律师
2.《在线律师》网由全国优秀律师中国十大最具影响力律师第6届感动中国十大新闻人物2009中华之魂十大先锋人物2009榜样中国十大榜样人物2009中国骄傲十大领军人物2008创业中国十大风云人物2007和谐中国十大杰出人物朱寿全主任律师主持。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中国十大金牌律师事务所、最受欢迎律师事务所、中国消费维权法律援助指定律师事务所——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搜索引擎
MSN 搜索

首页>>律师答疑丛书>>房屋拆迁纠纷
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在线律师》网 编著 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

房屋拆迁纠纷 律师在线答疑

主编:朱寿全主任律师 副主编:王爱民律师 策划:丁国文律师
撰稿:王大治律师 禹汉军 朱寿全律师
2009年6月第1版 32开 平装

第一篇 土地征收

第一章 土地征收综述

4、土地征收分类

生活实例
  2008年5月,某县政府规划建县里主干道,主干道规划从县城区一直延伸到城郊,需要占用城郊某村的耕地、宅基地和城里的部分国有土地。为此该县政府发布征地公告,公告写明拟建公路需要征地的范围,被征地的农户和国有土地使用者应该到国土局做登记。之后国土局拟就补偿方案。部分农户认为,给他们的补偿总额低于国有土地使用补偿的总额,对此表示不满,并强烈要求国土部门对此应一视同仁,因此要求补偿的标准应提高,补偿额应增加,否则不愿意在补偿协议上签字。
关键词解析
  该案中的土地征收既涉及到国有土地,又涉及到农村集体土地。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不同所有制的土地,对其征收的规定也不尽相同。政府针对所有权属不同的土地补偿标准不同,其中牵涉到的是土地征收的分类问题。

  根据征收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同,分为集体土地征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回。集体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通过特定的法律程序,在符合特定的法律条件的基础上,采取强制措施,把原属集体所有土地的所有权性质转变为国家所有,并对被征收的集体给予经济或其他形式的补偿。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通过特定的法律程序,在符合特定的法律条件的基础上,采取强制措施,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人通过出让、划拨等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补偿。

  集体土地征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是在两种不同的土地所有制的基础上,通过区分两者的利益差别,为达到两者之间的平衡所采取的制度设计。集体土地征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两者的联系在于:

  1、征收的目的相同。都是出于公共利益目的实行土地征收。

  2、征收主体相同。土地征收的主体均为国家。只有国家有权力实行土地征收措施,其他任何法人、社会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实行土地征收。

  3、征收均具有强制性。由国家对土地所有人和使用人依法强制征收,任何法人、社会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加以干涉和对抗。

  4、都强调保护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合法利益,依法对其补偿。

  两者的区别在于:

  1、土地所有权性质是否改变不同,集体土地征收针对的是集体所有权,由国家把集体的土地转变为国家的,根本上改变了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不改变土地权属性质,只是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补偿标准不同,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依据的是《土地管理法》和地方法规、条例、规章等的规定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补偿则由市场定价,由评估机构评估价款后依该评估结果补偿。

  3、程序不同,由于征收集体土地需要改变所有权性质而收回国有则不需要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征收集体土地的程序比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性质更为复杂。

  4、征收的标的不同,征收集体土地的对象是集体土地的所有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象是使用权。

法眼点睛
  集体土地征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是两种不同的程序,两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正确地区分集体土地征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区别和联系,能够有助于被征收人正确而有效地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督促国家机关依法实行土地征收。

房屋拆迁纠纷更多法律疑难解答(84例):

>>返回房屋拆迁纠纷 律师在线答疑 目录页

Google

聘请律师Beijing Changji Law Office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在线律师》版权所有 English Ver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