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十大金牌律师事务所—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主办 ‖ 十大最具影响力律师、全国优秀律师、百强大律师—朱寿全律师主持 | ||||
欢迎游客(未登陆)|本站导航|注册会员|修改|会员登陆|导览|法律咨询|在线留言|意见建议|律师卡|信息发布|调查投票|律师相册|招聘律师|聘请律师|收藏本页 | ||||
www.148-law.com | English Version 知识产权咨询 房产法律咨询 公司法律咨询 合同法律咨询 婚姻家庭咨询 劳动争议咨询 刑事辩护咨询 损害赔偿咨询 | |||
长济律所 主任律师 法庭鏖战 律师视点 律师答疑 诉讼指南 法律法规 法律顾问 知识产权 建筑房产 二手房产 公司法务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劳动争议 海外购房 医疗事故 损害赔偿 公益诉讼 国际贸易 海外公司 律师业务 风险代理 律师实务 律师成长 司法考试 案例追踪 社会百态 法庭内外 法律幽默 联系律师 | ||||
《点击民生热点法律问题 律师在线答疑丛书》登载:物业纠纷 物权纠纷 合同纠纷 劳动合同纠纷 社会保险纠纷 房屋拆迁纠纷 房屋买卖纠纷 土地承包纠纷 | ||||
|
《在线律师》 ->法律咨询 留言本2 ->法律咨询内容 |
您是本主题的第8563位阅读者 | 刷新 发送 收藏 |
因医务人员过失造成药物过量如何维权 | ||
|
发表于 2014-3-12 9:45:25 我女因腹泻去医院治疗,由于医院过失导致6岁女儿一次性服用呋喃唑酮片500毫克,是正常剂量的10倍。服用后头疼、呕吐,后到医院进行洗胃、催尿等措施,经过几天的治疗后,检查了肝肾功能、肌电图一切正常。但是经过网上查询,呋喃唑酮片过量会引起神经方面的疾病。做为父母,我担心以后会对她的成长会有影响,我怎么去跟医院方面进行维权?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因暂时没有对我女儿造成明显损害不能构成医疗事故,肯定不能按条例处理,就算按条例处理,医院也赔偿不了多少钱。我想跟医院签订一个协议(主要写明以后只要是肝肾功能或者神经方面的疾病都要医院负责),或者让医院赔偿一笔可观的费用(10万元左右),请问,我的维权方法能行吗?如果不行,改怎么维权,谢谢! |
| Re: 发表于2014-3-13 21:56:56 您好!感谢您对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的信任和厚爱! 根据您的留言和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答复如下,供您参考: 1.首先要拿到证据。证明给您的女儿已经造成或可能照成损害的证据; 2.和医院针对此事的赔偿事宜进行协商。若医院给给您的女儿造成了损害,且医院存在有过错,则可以依法要求医院赔偿; 3.若协商不成,可以依法起诉到法院。 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随时和我们联系;若您需要委托律师代理法律事务,请到《聘请律师》栏目留言或与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联系(见网页下部),谢谢! ——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竭诚为您服务! |
[首页] [上一页][下一页] [尾页] |
聘请律师 >>位置图 Beijing Changji Law Fir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在线律师》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