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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原来在广西某市郊向某村租下一块地来办厂,该厂手续齐全.已经办有十几年了,都没有什么问题,也没有什么利润.前段时间就把厂想转让给他人,来接手厂的人也去问了,该村的队长,队长说:现在有几帮人都想要这个厂,我不想参与此事,你们自己去争吧.这样接手人就付清了转让费,我们当然就把厂子交出来了.现在该村子的村民出来阻止生产,厂子已经被停工.
我们和该村定合同时没有约定合同期内不能转让,请问我现在的转让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现在我想把转让改为聘请那些接手人来经营应该没有问题了吧.因为与该村定的合同里面写我方的管理人员由我方来决定,村民不得来干涉.
如果改为聘用关系后村民继续出来闹事的话我们应该怎么办,该镇司法所的人来过了说如果说村民闹可能会让我们先停工.但停工的损失由谁来负?我应该向什么部门反应这个问题?
因为你和村签的合同,没有约束你转让的权限,只有你办理相关的转让手续即合法。
如果村民继续寻衅滋事,可能会触动刑律问题,你可以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