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SiteMap
《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展城市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指导意见》(网址
http://www.jrj.com.cn/NewsRead/Detail.asp?NewsID=869716
属不属于法律法规,若是股份合作制公司已通过公司章程里规定--股东代表由股东
按股权比例委托产生--,与指导意见相违背(指导意见是一人一票),是不是可以将此条章程否决?若是已按一人一票制选举了股东代表并由股东代表选举了董事会、监事会成员,能否以章程的--股东代表由股东按股权比例委托产生--否决,要求重新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