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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公司法解读之五关于小股东的知情权和退股权

1楼
148 发表于:2007-3-27 9:15:20
新公司规定了许多保护小股东利益的制度及权利救济办法,下面会逐一介绍。
   首先看知情权,以前小股东和大股东相比,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大股东不让小股东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甚至设置各种障碍且侵害小股东利益,而小股东又很少有可行办法。现在新公司就明确赋予小股东也可以请求查阅公司章程、三会决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财务会计报告,有限公司小股东还可请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新法没有赋予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计账簿的查阅权),如果公司拒绝提供查阅,那么小股东可以立即写诉状递到法院状告高管,这样就会大大增加小股东对公司的运营情况的了解,有利于保护小股东知情权。
   第二,有限公司小股东请求退股的权利。这是新公司法为了更加充分保护小股东利益而新增加的内容,也是股权转让的一种情形。新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这就为有限公司小股东提供了一个退出的通道(股份有限公司并没有类似规定,因为股东可以通过买卖股票实现其利益)。
2楼
丽啦 发表于:2020-8-7 12:53:02
有限公司小股东请求退股的权利。福彩3D这是新公司法为了更加充分保护小股东利益而新增加的内容,也是股权转让的一种情形。新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幸运飞艇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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