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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求助]关于三方居间合同的问题咨询律师

1楼
长济律师 发表于:2006-12-12 17:28:15

maomaochong:

    您好!

    第一个问题,虽然您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卖方尚未取得房产证,但随着卖方取得房产证的同时,原购房合同由无效合同已经转化为有效合同。卖方不得以签订的合同无效为名取消房屋的买卖或者私自抬价。您也可以与卖方重新签订购房合同或签订补充合同,或将已支付的房款在新合同中另拟条款。即使您不重新签订新的合同或补充合同,您原签订的购房合同也是合法有效的。

    第二个问题,您将房产证暂时放在中介处的确增加了您的风险,假设中介与卖方串通将房屋又卖给第三方,则将损害到您的利益。为了降低您的风险,建议您将房产证放在公证处或将房产证提存,从而保证您购房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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